当初我刚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女朋友,还没有结婚,还没有孩子,嗯,当然,现在依旧没有。 总而言之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顺利写完的小说,嗯,感触当然是非常多,三百多万字,我写了大概一年多吧? 具体时间我也记不住了,没办法,心就是这么的大。 好了,关于这本书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了,因为在写书的时候,我才发现了自己的风格。 我,是不可能一直搞笑下去的,也更不可能一直悲情下去,因为这俩者对我而言,必然是共存的。 我的脑袋或许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脑袋,因为我想的东西经常不太对劲,大概我的脑袋一半负责搞笑,一半负责悲情吧? 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写搞笑,可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悲剧的一面。 就比如说这本书吧,实话实说,我是在写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