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我刚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女朋友,还没有结婚,还没有孩子,嗯,当然,现在依旧没有。 总而言之这本书是我第一次顺利写完的小说,嗯,感触当然是非常多,三百多万字,我写了大概一年多吧? 具体时间我也记不住了,没办法,心就是这么的大。 好了,关于这本书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了,因为在写书的时候,我才发现了自己的风格。 我,是不可能一直搞笑下去的,也更不可能一直悲情下去,因为这俩者对我而言,必然是共存的。 我的脑袋或许是一个非常神奇的脑袋,因为我想的东西经常不太对劲,大概我的脑袋一半负责搞笑,一半负责悲情吧? 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写搞笑,可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出现了悲剧的一面。 就比如说这本书吧,实话实说,我是在写...
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,不懂时髦,你们不要欺负她!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?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,什么中医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