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我写于凌晨三点多钟,敲击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,我心疼的落泪了,我不是第一次开书,也不是第一次完本,但却是第一次这么纠结,到底要不要完本。 诚然我是个俗人,耗尽心血的码字创作就是为了能够靠自家的能力改变生活,完成遥不可及的梦想,我相信《妖孽》只要继续写下去也依旧会有人看,每天都会有些微薄收入,可我不想坑大家钱,继续写下去根本不会再有什么实质内容,别的我不敢保证,但是整本书,每一章、每一段我都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说,我在竭尽全力的做好,我不想因为一些利益,破坏掉自己的心血。 我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人,更新晚了,或者少更新了,总是会千篇一律的跟大家说,对不起、请见谅,不像别家写手一样,可以巧舌如簧的抒发出自己有多么艰辛,我一直觉得男人苦应该是自己尝,乐子才应该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