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。 然后仔细看过许多留言,好听的,不好听的,委婉的,不客气的。 然后有一个读者说的直白,评论区里有一个叫,此生吾自知的朋友,事实上说到点子上了。 他的留言说,十年不攻开始,变的水了,然后就崩了。 身为作者,从来没有在写作的过程上流露过自己的写作心态,一直到写完了,不得不承认,这位朋友说的完全没错,就是这么一个意思。 写不下去,硬凑字数,倒是很没意思,写的累,看的也累。 说到结尾,烂尾这个词的定义太宽广,若要烂尾早在两个月前就可以,写到战国统一,也算是完成本书战国之意。 那么然后呢? 打到地球尽头,然后开星舰??? 我不认为这样是正确的,战国一统,完结,也是咬牙坚持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