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。 快穿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题材,甚至在写第一本玄幻的时候,我都不知道有这个题材。 之后在认识同写文的朋友后,才知道了有快穿这种题材的文。 我和读者说过,我其实就是为了第一个故事而写的快穿,一头脑热开了文,当时写完了第一个故事,感觉人生都圆满了,甚至再不想往下写了(笑)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洪荒之力,让我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了下去,甚至是坚持写完了。 我看的快穿很少,不知道快穿该怎么写,所以完全就是按我自己的写法,怎么想怎么来,就这样竟然也能写完了整本(哭笑不得) 大概是……有毒吧。 不过在写这本快穿的过程中,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读者。 这本书因为自身原因和一些不可抗力的外在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苏恒重生平行世界,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,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,只身渡星宇,单手灭星球,无数高中大学,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,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。叮,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,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