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天底下唯一一个不怕他的人。 我把他的手指头一根根掰开。 一记响亮的耳光,狠狠地甩在他脸上。 我弯腰将那只被他摔死的兔子捡了起来,淡淡的说道:“今天晚上,我们就吃红烧兔子吧!” 他注视着我,没有说话。 一阵风吹来,将枯萎的树木吹得吱呀作响,那些其他被关在笼子里的小动物们,一个个都蜷缩成团,瑟瑟发抖。 可现在才是仲夏,它们怎么会感到冷?难道是在怕什么? 我从抽屉里取出一组我最喜欢的刀具,有剔骨刀、刮刀和片刀,整整齐齐地摆着。 一大杯加满冰块的红酒,一首悠扬的曲子,有时候烹饪也是一门艺术。 先用锋利的匕首切开兔子的肚子,再用剔骨刀一点点地将肌肉和筋膜从骨骼中剥离出来。 ...
他是龙族龙子,却蜕变天赋失败,自巅峰跌落。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,杀他证道。家族视他为耻辱,将他逐出,从族谱除名。绝境中,他苏醒前世记忆,华夏龙魂激活,化身地狱邪龙,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。炼丹火,天劫火,三昧真火,地狱火等,都是他口中的食物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