底的荷包来,并蒂的莲花酡红似醉,碧油油的大荷叶底下一对交颈的五彩鸳鸯,活计极是鲜亮。 我把北冥空给的避尘珠装进荷包,我的那双珍珠芙蓉绣鞋一只给了北冥空,一只我自收着,也变作了一寸长的袖珍鞋,一并装进荷包。把这荷包同丽正送我的玉玲珑佩带着不去身,玉玲珑让我身体四季温凉如一,避尘珠令我身体纤尘不染,洁如白璧。 我床上的被子枕头是北冥空盖过枕过的,我眷念他的气息,这两天爱赖床上不愿起来,我就自个思量:上一辈的是非恩怨且不论,就北冥空这回来夺倚天剑,在东海和各龙族大打出手,梁子是结下了,他还打飞了父王的兵器,他要真敢来登门,只怕父王拔剑张弩恨不能打死他而后已,别说是答应他的提亲了。我既想他来,又不想他来,心里患得患失,饭也懒得吃了,蔫蔫躺床上,倒似病了一般。 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