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了,写第二遍感觉还是有一定深度的,自我感觉还行,还能感动自己。写的是机务段九十年代末年轻人的故事,是根据我的经历和见闻感受写的。从小就喜欢文学,梦想当作家,现在感觉作家对于我而言只能是个梦幻,但是,写作却是我的精神乐园。 说实话,工作对于我来说太枯燥乏味是简单的僵尸移动,惟有这一点儿爱好能激活我的身体,能给我一点慰藉。然而,我还想写更多却已不能,似乎江郎才尽,混混僵僵已近半百,别无所成惟此暖心!总共八十六万多字,可以说是我倾尽全部心血打造而成,是我的最高水平,我全身心投入的钟爱终有所成,不管咋样,内心还是有点儿激动的。 十几年里,同事朋友大多都在忙着买房换房学驾照买车换车,我却在“不务正业”地瞎忙活,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有点儿痴傻。工作比较忙,比较紧张,业余时间...
他是龙族龙子,却蜕变天赋失败,自巅峰跌落。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,杀他证道。家族视他为耻辱,将他逐出,从族谱除名。绝境中,他苏醒前世记忆,华夏龙魂激活,化身地狱邪龙,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。炼丹火,天劫火,三昧真火,地狱火等,都是他口中的食物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