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怎么说呢,嗯……只是看小说看腻了,突发奇想打算自己写一本。所以可能也算不上太用心。 从第1章到第20章左右,我都算是自己怎么爽怎么写。放飞自我。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写出风格,更像是很多同类型小说的杂糅体。 有一说一。写的那些内容……特别是叶北辰的那几段,简直没眼看。 写着写着,我突然发现:怎么这么多人看我书? 这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,于是,我第一次想要用心,去塑造一段与众不同的场景。 你是在第20章到第40章,我就塑造了魔尊这一个角色。虽然是套路依旧是很俗套的共患难,但我对场景,情况,心里以及局势变化,都做了很用心的构思。 这也算是我比较满意的片段。 从40章到第54章我单纯只想写魔尊和主角的爱情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