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样。 这一本书,是我写的第一本完本的小说,要说心中没有成就感,那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对这本实在是太不满意了,实在是有愧于各位订书的人。总觉的自己所想,和自己所写根本就是两回事,一个词来形容,就是眼高手低。 我的笔力到底是不够的,让大家失望了。 被誉为错字小王子这种让我终身蒙羞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。实在是让我不堪回首啊。 我在书评区里面写过,我写书纵然有想成神的渴望,但更多是为了取悦自己,所以我不会与网文主流做对,但是更喜欢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东西。 这本书我之所以我不满意,就是我写的很痛苦,没错很痛苦,特别是后面都是硬写的。当然有痛苦也有高兴的地方了。 书里面莫声谷刺杀脱脱这一出戏是我最喜欢的,我甚至反复读了好几遍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