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这样的书我也能写。 但既然笑人家,自然在故事设定上不能太单薄,人物不能太虚浮。所以,我写了一个穿越的故事,查了大量的历史资料,包括论文。但是写出来仍然是不令人满意的,至今回想起来,我都认为那就是个学生作业,勉强能交得了差。 我想说的是我和起点中文网恋爱的故事。 知道这个名字,是看了凤凰网上的一篇批评文章,文章说起点中文网就是前店后厂的一种经营,还举了个好作品,说只得了四票推荐,但后来拍成了一部很不错的电视剧。这个事情我很好奇,于是,我把我的书投到了起点中文网,因为它名气大,而我当时只知道这么一个收文的网站。 结果一进去就晕了。 真的,那里有海量的作品,我没功夫看,又想发自己的东西,就不停地写,不停地发,结果糊里糊涂的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