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。 那时候,我们喜欢的人,不管他长得怎样,不管他学习好不好,就觉得,只要每一天,在校园里,即使远远地看见他,我们的心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跳动,目光会追随着这个人,只要能看见他,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好好的。 庆幸,林鹿与顾北辰相遇是年少,而不是长大之后,长大后的世界,藏着太多阴谋诡谲,他们的喜欢就会掺杂太多的杂质。 我所信仰的爱情,是“初识于乍见之欢,深爱于久处不厌。”,是“我不必多言,你自然会懂。”,是“林深时见鹿,海蓝时见鲸,梦醒时见你”。 希望你在《你不必多好,我喜欢就好》中体会得到,也许,我们的爱情观不一样,但我还是希望你会喜欢这本书。 不知觉地,就到了结束。 曾经着手这本书的时候,貌似历时了一个月,十月份筹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